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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什么样?有什么内容?

2017-03-24      来源:搜狐焦点网   浏览次数: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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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及使用须知

五、室内主要设施类型、使用材料、性能、标准及使用须知:
1、上水:厨房卫生间条管道,采用镀锌无缝钢管,设水表只。室内阀门及水龙头宜轻开轻关。水表严禁拆换。请节约用水。
2、排水采用材料的下水管。水管应防止外力打击;便器内及地漏口不得扔放手纸、卫生巾、塑料袋、杂物及垃圾等易堵物,排水口的污物应经常清除,以免造成堵塞,影响您及他人的正常使用。
3、室内供电采用路供电,暗线敷设。进户线平方毫米,其余线平方毫米。进户线最大允许负荷为千瓦。户设电表一只。住户要做到安全用电,不得超过线路及户表的最大允许负荷量,不乱动电表及室内线路,以免造成线路和电器设备的损坏,影响安全及正常使用。
4、取暖及供热:室内采用方式供暖,在处设供暖设施。供暖管路及其设施不得随意拆卸和安装。热水供应专设管道及水表、阀门,应按说明书正确使用。
5、供冷:室内采用方式供冷,供冷设施不得擅自拆改。
6、燃气:采用使用时请详细阅读相关使用说明书。燃气管道不得私自改装移位;计量表。阀门不得拆卸、乱动。以免漏气,影响您及家人的安全。
7、室内电话插座、有线电机插座及其相关线路,请不要随意改动,以免影响正常使用。
8、室外配有消防管道及消防栓,电梯间配有紧急按钮,平时严禁乱动,遇有紧急情况,方可启动。
9、室外设有避雷装置,请注意保护,不得拆卸和截断避雷天线和地线的连接。
10、室外垃圾道不许将纸箱、木棒、编织袋等大件易堵物直接倒入,以防堵塞。

物业管理

六、物业管理:小区设有物业管理部门,专门为本住宅小区居民服务。在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已写明物业管理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有事可直接联系。

注意事项

七、注意事项:
1、用户不得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结构、外形及色调。在室外进行装修、装饰必须事先向有关管理部门报批后,方可施工, 装修时不得影响其它住户的正常使用。
2、不得擅自改装、拆除房屋原有附属设施。如有改动,必须向有关管理部门报批后,方可改动。交房后,用户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3、不得在公共部位、公用走廊等部位违法搭建及堆放杂物。室内外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爱护室外公共绿地及花木,遵守西安市绿化管理条例。

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八、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生产厂家对房屋中配置的设备、设施有关说明书等资料份。
编辑本段监制说明概述
1、本保证书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以及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的有关规
定监制;
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本使用说明书;
3、本使用说明书可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补充约定,每套商品住宅一式两份,一份开发企业存档,一份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提供给用户。

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1]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工程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商品房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工程质量保证书中具体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是: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屋面防水为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为1年;《住宅质量保证书》一般约定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为1年;灯具、电器开关损坏为6个月;管道堵塞为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并写在工程质量保证书中。

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经保修单位维修后导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根据工程质量保证书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 《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建成的房屋出售给购买人时,针对房屋质量向购买者做出承诺保证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编辑本段商品住宅与商品房的区别商品住宅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建设并出售、出租给使用者,仅供居住用的房屋。

商品房是指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开发经营的住宅,主要包括三种类型:住宅、办公用房、商业用房。 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在住房体制上实行的是供给制,所以,商品房是80年代以后才在我国出现的。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

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但不包括公有房屋、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政府对其交易有限制条件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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